祁县财政局



领导班子

何惠忠 局长

局   长 何惠忠
副 局 长 罗志刚(兼)
副 局 长 段  福(兼)
副  局  长 王永刚(兼)
总会计师 郝汝寿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根据全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国有资本金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等。
  三、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县级公共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根据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五、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拟定全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六、负责筹措和管理县级财政的工业、农业等经济发展支出;负责城市建设等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培值和扩大财源;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七、制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八、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拟定贷款项目的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地方彩票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督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会计制度;拟定和组织执行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办法、规章制度及补充规定;组织会计技术职称的考试、考核;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十一、制定并实施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设股室9个(办公室、预算股、综合股、农业股、经济建设统计评价股、社会保障股、文教行政股、外债与地方金融股、会计监督检查股)。所属事业单位两个:祁县政府采购中心、祁县会计核算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4-5242461

局 长 办:0354-5242462

网    址:http://www.qxcz.gov.cn

办公地址:祁县新建路90号

分管领导:

网络信息员: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