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凡来祁县投资者,均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凡来祁县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者只需提供有关项目的全部资料,县招商局负责办理一切县级审批手续,并协同办理市、省相关审批手续。
  二、凡来祁县投资新上的项目,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的30%收取。
  三、凡来祁县新上项目,征用土地按国家最低限收费,并从速办理用地手续。
  四、凡来祁县新上项目投产后,税收留县部分的10%,以年度核算,永久返还企业。
  五、凡来祁县投资亿元以上,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特大项目,在全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解决征地费用、税后留县部分返还企业等方面予以全部优惠或部分优惠。
  六、凡新上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建设期内除安全、社会治安检查以外,未经县长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进行检查、评比等活动。
  七、凡来祁县投资项目者,其户口转迁手续免收各种费用,子女入学优先安排,劳动用工实行备案制,外地注册车辆收费与当地车辆同等对待。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