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5月13日在祁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祁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道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祁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祁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扣大局抓审判,围绕机制抓管理,以人为本强队伍,不仅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而且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去年我院不仅被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授予了“先进单位”的称号,而且还被最高院命名为“全国优秀法院”。
一、 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全面加强审执工作。
2007年,祁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努力促进司法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05件,审结1206件(含旧存),审结率为94%。
1、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围绕打造平安祁县的目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狠抓刑事审判工作,有效地打击了各类犯罪活动。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6件,案件总量比去年上升57%,审结156件,结案率为100%。共判处犯罪分子257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3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53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94人,适用缓刑71人,单处罚金的3人,免予刑事处罚6人、无罪1人,中止审理2人。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坚持:一是突出重点,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在严厉打击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的同时,从重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等犯罪。如我院审理的杨兆云等十七人涉黑团伙案,不仅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而且在县城广场公开宣判,让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二是依法审理好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说服、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全年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50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三是首创刑事案件巡回审理模式。我院精挑细选适宜公开审理又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到青少年集中的工厂、学校进行开庭,送法上门,受到社会欢迎。我院在大华玻璃厂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 县人大张主任、袁副主任等领导现场旁听,并予以充分肯定。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依法公开审判、提出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环节上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搞好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运用审判职能促进辖区内经济繁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我院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的着力点。我院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47件,审结644件,结案率达到99%,受理行政案件22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审结47件(含旧存),审结率为90%。
我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一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积极探索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我院所审结的644件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2%。二是及时审理涉农案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大力维护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四是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等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五是为企业发展及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院主动联系了玻璃、水泵、食品等几十家企业和金融机构,帮助他们清理债权债务中的死结,追要欠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遵循“坚持严格合法审查,促进执法完善,依法规范撤诉,力求案结事了”的原则。一是公正妥善审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为全县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市场秩序监管等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我院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件,执结39件(含旧存),执结率为89%。此外我院还积极探索和引入庭外和解,协商调处等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在谅解的基础上协调处理行政纠纷,促进和谐“官民”关系的构建。
3、执行工作稳步推进,“执行难”问题进一步缓解
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关注民生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我院进一步创新执行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60件,执结339件,执结率达85%。
实践中主要从四个方面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强化执行手段。坚持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监督和参与执行,形成了执行工作新格局。二是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加强执行监督,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推行和谐执行新理念。通过采取和解执行、担保执行等措施,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和解率,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强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民生案件执行标的虽小但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一年来我院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如赡养、抚养、扶养等案件)立足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和解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还对部分过去已执结的涉及民生的案件进行了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调处。如家住祁县古县镇的王某与其子李某同住一院,二OO五年因房屋所有权纠纷申请到我院执行,面对关系到公民居住权的民生大问题,我院干警不是简单粗暴地让被执行人腾房执行此案,而是和风细雨地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于当年和解执行了此案。二00七年在我院进行案件回访时,了解到已平静生活多年的王某一家因生活琐事又闹得不可开交,王某近期可能就房屋所有权问题上访告状,而李某因法院已执行和解拒不腾房,了解到此情况后,我院干警主动出击,到王某家中为其讲解了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并全部履行完毕后不能反悔的法律规定,并指出其要上访告状的错误思想,又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为其讲解了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指出了不主动赡养老人的错误思想,教育其自觉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倡导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要求其从生活上、经济上多关心、爱护老人,今后要主动支付一定数量的赡养费用。经过我们的工作,王某表示愿听法官的话不再上访告状,李某也主动向王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要自觉孝敬老人。这一案件虽说已执行完毕几年,但通过回访又发现了新的纠纷并及时予以制止,解决了王某一家的生存矛盾。
二、强化宗旨意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2007年,祁县人民法院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积极创新服务举措,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护民、为民工作方针,取得了显著成效。
1、完善亲民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一是把信访接待室办成当事人之家,做到文明接待,及时办理,热情迎送,真心服务;二是把立案窗口办成“便民窗口”,向群众提供诉讼须知,告知诉讼风险,引导群众行使好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三是设立巡回法庭,深入到乡镇、村组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当庭宣判,及时化解群众矛盾,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
2、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为民的23项具体举措及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诉讼费交纳办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实施司法救助,全年共减、免、缓交诉讼费41.9万元,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彰显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3、依法妥善处理涉诉信访,促进和谐有序信访秩序的形成。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及要求,加大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我院本着"有诉必理"的精神,与各机关建立了"信息灵敏、反应快捷、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的工作机制,成立信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预案,做到涉法涉诉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构筑了一道坚固的防线。一年来我院共接待来信来访2000余人(件/次),保持了赴省、进京案件的“零上访”。
三、增强司法能力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007年,祁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1、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理念教育。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我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切实提高司法水平,提升司法效能,不断增强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司法工作更加规范透明。继续加强干警的廉政建设,树立廉洁意识,坚持重在预防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机制。不仅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细化责任,而且经常开展廉政教育,以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警示片等形式为载体,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警钟长鸣。
2、加强教育培训,创建学习型机关。我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好学历层次的教育,加大对法官学习培训力度和干警的在职教育,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今年有50余人次参加了省高院、市中院组织的各种法官业务培训,参加学历教育10余人次。同时,在院内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提高干警素质,通过学习、培训,干警的知识结构及时得到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营造干警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的氛围,我院专门研究下发了《祁县人民法院信息宣传调研实施意见》,并将其列入庭、室、队年底评先的一项考核标准,全院干警已养成啃书本、钻业务、多调研、勤动笔的良好风气。目前已有36篇信息、论文等在各大报纸、网站等媒体发表,有45篇被最高院、省高院、中院等上级单位发行的刊物刊载,其中我院刑庭庭长安喜频撰写的《对刑法自首制度的立法建议》一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办公室副主任渠光胜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 20余篇。中央数字电视台法律服务频道也专门来我院制作了“晋商故地铸法魂”的专题节目,全方位多角度对我院进行了宣传报道。
3、加大审判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并加强审判监督。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诚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我院专门确定了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日常联系工作,并于每月初将案件排期开庭的具体日期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便于人大监督指导,便于人大代表旁听案件。我院还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依法推进人民法院审判公开,我院的依法公开审判率达到了100%。与此同时我院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审理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再审案件20件,审结20件。申诉和再审案件实行立审分离,实行“阳光申诉”,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申诉难”和“再审难”的问题。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司法保障能力。我院在深化以往审判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对临时人员进行竞争上岗。我院实施了对临时人员竞争上岗的决定,通过书面考试、民主测评等方式,在现有的临时人员中选拔了一批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审判、执行岗位上,这一举措不仅充分发挥了每名干警的才干,而且减轻了法院的经费压力。二是对执行局进行资源整合。针对执行局有两名干警离职离岗、临时人员进行了竞争上岗和岗位调整等情况,我们将原有的六个执行小组整合成了四个小组,并重新调整了人员和案件,调配了车辆和其它办案工具,使得执行案件的执结率稳步上升。
四、巩固司法保障意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年来,我院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和优良的管理服务。
1、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院按照建设标准化、学习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考评数字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的建设和管理。一年来,我院的东观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18件,审结216件,结案率为99%。人民法庭认真办理辖区内的各类案件,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
2、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保障职能。2007年,我院继续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在《诉讼费交纳办法》实施后,认真做好法院案件增多,办案成本增加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二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法院的支持筹措资金,合理更新办案装备,更新了车辆、电脑等办公设施,使交通、通讯、办公设施等物质装备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提高了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工作效率。
我们还加强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各项权利。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和执行案件120余件,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走上街头、走进学校、企业和农村主动对老百姓进行法律宣传与咨询,不仅起到了宣传法院、宣传祁县、宣传法律的作用,而且为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之所以取得了新的进步,新的成绩,荣获了“全国优秀法院”的荣誉称号,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和县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院干警奋力拼搏,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祁县人民法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审判力量不足与审判任务日趋繁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制约着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二是干警队伍断层的状况日趋明显,干警尤其是法官“青黄不接”的问题比较严重。三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四是经费保障面临较大困难,基建负债太重,导致办案经费紧张,制约了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存在的问题有的是需要我们通过自身努力克服的,有的是需要得到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的支持加以解决的。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我院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扎实抓好“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三件大事,全力“打造和谐团队,推进和谐司法,服务和谐发展,构建和谐法院”,努力实现“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履职尽责有新特色,服务发展有新作为”的工作目标。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队伍建设有新成效。
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开展干警的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进一步加强院庭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三是继续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以案件质量为核心,审执工作有新进展。
一是继续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切实防止超期羁押、超审限现象发生。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降低案件的改判、发还率。三是强化诉讼调解手段,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依法处理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刑罚的关系,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继续保持涉诉上访零案率。四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缓解“执行难”。
3、以提高司法效能为目标,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突破。
一是努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审判质量,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等方面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管理,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硬件设施的综合效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办案效率。
4、以关注民生为要旨,司法为民有新举措。
一是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杜绝乱收费现象,确保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二是完善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巡回审判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诉讼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三是高度关注经济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逐步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四是规范涉诉信访秩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合理表达诉求。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辱使命,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建设平安祁县,构建和谐祁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附: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各类案件:按全国司法统计的统一标准,包括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的一审、二审、再审以及申请执行等案件。
2、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案件情况的不同,严格依法,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
3、“零上访”即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使赴省、进京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零。
4、含旧存指上一年度未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