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0400000029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3-1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开内容 |
祁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
关于祁县2018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3月2日在祁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祁县财政局局长 杜惠敏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审查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县各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财政收入持续向好,财政支出保障能力有所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预算变动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经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审查通过后,在预算执行中,依据上级财政追加、追减专项拨款和其他补助资金以及我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短收情况,全县财政预算作了相应调整。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36500万元,与人代会通过的预算一致;因上级专项拨款及其他补助、收回存量资金、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59722万元;当年超收收入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130610万元调整为190332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23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0.23%,比上年增长12.29%,增收4402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61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103万元、调入资金14468万元、置换债券转贷收入248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475万元、返还性收入7772万元,收入总计为220431万元。
支出执行17731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3.16%,同比增长3.89%,增支66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800万元、专项上解85万元、体制上解1481万元,支出总计为207416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末结余13015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28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0.64%,同比下降42.13%,减收6757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000万元、上年结余42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55万元,收入总计为36956万元。
支出执行3146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8.73%,同比增长72.76%,增支132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21万元,支出总计为31487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末结余5469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2018年,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673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23%,同比下降50.93%。支出执行212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3%,同比下降53.53%。收支结余5475万元,滚存结余24482万元。
(三)预算执行的几点说明
1、上级补助收入情况:2018年,我县上级补助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部分)12802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7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61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103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2018年,上级财政对我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44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2万元,公共安全624万元,教育4485万元,科学技术22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5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739万元,节能环保4191万元,城乡社区33万元,农林水事务16893万元,交通运输216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1553万元,商业服务业23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663万元,住房保障2082万元,其他收入400万元。
3、“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79.68万元,同比增加6.13万元,增长0.7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9.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9.27万元。
4、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8年,市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我县1759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8916万元,专项债务27000万元。当年新增债务限额249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916万元,专项债务19000万元。
截至2018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65749万元,同比减少12240万元,下降9.31%。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61305万元,同比增加1231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444万元,同比减少2452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0万元,同比减少28万元。
(四)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及主要工作情况
1、全力支持三大攻坚战,资金保障再上新高度
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出台了《祁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祁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了《祁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的增长。2018年我县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债券资金46700万元,其中:争取到置换债券27700万元,圆满完成了政府性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争取到新增债券19000万元,全部用于我县近年来已完工和在建项目的后续资金。二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为切实履行财政“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职能,为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水平,从工作思路、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三方面制定了2018年脱贫攻坚计划。省、市、县扶贫资金总计2132万元,其中:县级扶贫资金预算1400万元,涉及5个部门36个项目,比2017年1260万元增长11%。 同时,按照财政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实施方案,所有扶贫资金全部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系统,并实施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全覆盖。三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加大节能环保支出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大气、土壤和水污染防治等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支持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工作。全年节能环保支出8917万元,比上年同期5728万元增长55.67%。
2、全力抓财政收入征管,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
一是财政收入创历史新高。围绕2018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全县财税部门努力克服结构性减税等政策影响,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完善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凝聚收入征管合力。在全县各部门共同努力下,2018年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首次突破4亿元,均创历史新高。二是向上争取资金创历史新高。加强政策研究,会同主管部门加大申报项目指导和组织力度,向上级争取专项转移支付44103万元,比2017年增加10625万元。向上级争取债券资金46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7700万元、专项债券19000万元.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和政府偿债压力。
3、全力支持重点促和谐,民生事业取得新进展
2018年,在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的情况下,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县民生类支出共147893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3.41%,同比增长5.16%。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教育投入35471万元,同比增长11.45%,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达19.86%,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用于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支持薄弱学校改造,支持新建职业中学、新建第六中学等工程建设和完善教学设施,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发展。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15万元,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稳步提升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义务兵优待金、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人员、孤儿、流浪乞讨人员、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费、救灾救济等救助水平。 2018年全县城市低保补助由每人每月4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农村低保补助由每人每年3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40元,特困人员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4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992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3元。落实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92.59万元,重点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各项医改工作。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55元,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代缴医疗保险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序开展。一是2018年在搞好村级规划基础上,县、乡两级自下而上逐步建立健全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全县2018年项目已入项目库468个,涉及项目村108个。做到了全面采集项目,通过抓好事前规划,为今后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调控、项目资金整合等一系列财政奖补工作的规划有序开展提供了科学依据。2018年通过筛选,批复项目66个,项目村正在实施过程中。同时完善了《祁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办法》、《祁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考察办法》、《祁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等制度。二是我县通过竞争立项,争取到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县资格,并争取到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00万元。全县共有13个试点村。现有3个村完成项目实施,1个村实现收入1.2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其余10个村全部完成前期手续。
4、全力加强管理促规范,理财能力达到新水平
继续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编制,稳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编制,通过规范收支行为、健全审批流程、明确管理权责,构建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统筹配置、规范透明的全口径预算管理新机制。完成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的编制。继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各部门预算资金管理能力,全年共对四大类9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金额98226万元。继续加大投资评审力度。严把工程预算关,加强预算审核,从项目招投标预算环节控制工程造价,取得了“少花钱多办事、花同样的钱办更多的事”的效果。全年共计完成各类评审预结算项目162个,送审金额为46797万元,审定金额为44600万元,审减金额为2197万元。继续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继续执行《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完善了统一的树形结构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了除涉密信息外的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面达到100%。继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重点从监管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工作“阳光化”、手段电子化等四个方面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全年累计完成各类采购任务共涉及资金42483.22万元,节约资金1241.74万元,节支率2.92%。继续支持“三基建设”工作。2018年,我县财政在资金缺口大、资金调度难的困难面前,通过多方筹措资金,整合现有可用财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有效措施,全年共拨付各类“三基建设”经费4511万元,确保改善乡镇机关工作生活条件、基层党建、村级组织运转、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一批项目得以实施,有力推动了全县“三基建设”工作的开展。继续推动PPP建设项目。积极推动祁县落地项目:山西省祁县城区中轴线市政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G208国道祁县程家庄村至乔家堡村段两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祁县文化艺术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3个项目已全部进入执行阶段,并新增祁县“四好农村路”(第一期)建设工程PPP项目和汾河流域生态修复祁县苗家堡堤外蓄水工程PPP项目,目前新增项目已全部顺利通过财政部审核并公布进入采购准备阶段。全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我县财政投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170万元,有力的保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力推进工资发放改革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完善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明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根据晋财库[2016]86号文件精神,按照“明确主体、分清责任、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基本原则,所有预算单位工资发放模式由财政局统一发放变为预算单位自主发放,全县125个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全部实现工资自主发放。
各位代表,2018年在财政运行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做到了收支平衡,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审查监督和县政协的有力支持,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经济运行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速趋缓,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与财政稳健运行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不够,部门项目支出进度较慢,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会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找准症结,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加以改进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及县委经济暨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更好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县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市级拟安排预算任务43000万元,增幅为7%。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000万元,预计能够实现财力153415万元,减去上级专项指标及结转19402万元、上解支出3100万元,财力为130913万元(其中包括新增一般债券10000万元),减去特殊用途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941万元,可实现县级财力122972万元。其中:可用财力115160万元,各项指定用途一般转移支付财力7812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503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391万元,教育支出3865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57万元,农林水支出163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71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8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4万元,金融支出3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44万元,预备费123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965万元,其他支出400万元。
2018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771万元,比去年下降1.15%,其中: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列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874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71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6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546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00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874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3973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支出309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支出178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230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35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0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810.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34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467.3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239.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244.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95.2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357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98.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472.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预算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于我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因此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均为零。
(五)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我国现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经市政府批准后,晋中市财政局以市财预〔2018〕159号《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的文件,提前下达我县2019年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1亿元,新增专项债务2亿元。全年新增限额待省财政厅确定后正式下达。
三、人代会批准预算前支出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一是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二是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三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现将2019年2月份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2025万元,其中:民生支出为26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24%。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556万元;参照上一年同期数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24651万元;参照上一年同期数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项目支出381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100万元,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56万元,参照上年同期数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项目支出74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332.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32.6万元。
四、2019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完成收入目标。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全面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强化财税协同配合,调动部门抓征管、促征收、调结构、提质量的积极性。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财税政策变化,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源的动态分析,重点关注玻璃、酒类饮品、碳素、建筑、房地产、交通运输、旅游服务、金融保险、商贸、机械加工、医药化工11个行业。提高税源管控能力,密切跟踪重点税源变化和税收缴纳情况,通过提高征管效率来挖掘税收增收潜力,提高收入质量。强化非税收入征缴,建立综合治费的长效机制,有效堵塞收入漏洞。确保组织收入压力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向上争取、盘活存量,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主动把握国家、省市宏观政策导向,力争对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实现新突破。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新增债券等方面给予我县更大的政策资金支持,为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和政府偿债压力。二是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切实盘活资金,避免资金沉淀闲置。
(三) 突出保障重点,着力办好民生实事。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机制”的工作思路,将更多的财力用于改善民生,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保持高占比。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原则,大力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就业等相关政策,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不断提高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持续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扶持状大村集体经济,推动我县“三基建设”整体提升,全面进步。科学统筹财力,拓宽民生资金投向,落实落细每个民生项目,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统筹资金整合,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开好合法合规举债“前门”,合理合规用好用活用足政府债务限额。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严格执行《祁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预案》,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有效抑制不具还款能力项目建设。将政府债务还本、隐性债务化解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保证现有扶贫资金投入不减,县级财力安排扶贫专项资金预算1550万元,同比增长10.7%。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落实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全面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打造良好生态环境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要方向。继续落实好清洁取暖补贴政策,支持农村环境整治。落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整合相关环保资金,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
(五)继续规范管理,提高理财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完善项目支出分类管理,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在继续深化和巩固全口径预算编制、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改革成果的同时,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将预算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安排、政策调整、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低效无效的资金一律削减和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落实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单位经费划转、预算调整、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移交等预算管理工作。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深入抓好政府综合财政报告、国有资产报告等财政数据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的人才基础,形式多样开展各项政治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意识好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19年全县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我们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审查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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