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祁县财政局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祁县财政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祁县财政局。
办公地址:祁县昌源大厦6层615室;
邮政编码:030900
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4-5242461
2.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财政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祁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祁县政府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并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②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第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
第七,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附件:祁县依申请公开表
祁 县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申 请 表 | ||||||||||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法人/其他组织 | 单位名称*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人*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身份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申请人签字: | ||||||||
所需政府信息 | 文件名称* | |||||||||
文号 | ||||||||||
其他特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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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用途* | 提供与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的依据。 | |||||||||
信息介质* | 纸质 | 获取方式* | 邮寄 | |||||||
电子文件 | 电子邮件 | |||||||||
其他 | 其他 | |||||||||
备注 | 申请事项是否发其他行政机关 是 □ 否 □,其它机关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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