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17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9-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开内容 |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2025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8日我局拟对山西万锦启航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玻璃制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5222992(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附件: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万锦启航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玻璃制品加工生产线项目 | 祁县城赵镇九汲村 | 山西万锦启航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金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建设内容为在租赁现有厂房新建喷色、描金、手绘、贴花、固化、镀膜生产线等主体工程,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加工80万只玻璃器皿。 |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运输时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堆放苫盖,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等,设备安装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区不供暖,办公区冬季采用电采暖,不得建设燃煤设施。生产车间全封闭,使用低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并对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使用环节实施有效管控。喷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同手绘、描金、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工序支管道要设置截止阀,截止阀启闭状态应与生产设备联锁,确保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真空镀膜机抽真空系统真空泵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喷色、描金、手绘、固化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有机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2801—2023)表1其他行业的排放限值;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B.1的排放限值。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选用符合要求的活性炭并做到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3、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玻璃器皿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车间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后用于车间清洁,不得外排;真空泵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由祁县鸿宇市政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设备维护等防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玻璃、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废滤芯由厂家回收;沉淀池底泥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鉴别前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金水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废真空泵油、废油雾过滤器滤芯、废笔刷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规范设置危废标识牌,按规定建立危废转移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6、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最大程度减缓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避免产生次生影响。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8、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规范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口设置。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9、项目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核定的颗粒物0.18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22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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