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9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0-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动态 |
祁县公安局昭馀派出所:偶遇“落难”猛禽 警民暖心救助
“警官,我们家厂房里发现了一只鸟,感觉是保护动物,你们赶紧来看看吧!”10月11日,祁县公安局昭馀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电话。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惊扰的前提下仔细观察,该鸟疑似受伤,无法正常行动。
民警迅速与祁县昌源野生动物救护站联系,申请专业援助。经救护站工作人员判断,该鸟类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金雕。随后,民警配合工作人员将其送至救护站接受专业救助,待其恢复后,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
如发现不明野生动物,及时联系警方或者动物救助站,不要直接接触不明野生动物,以免受伤或者感染疫病。更不能私自处理、伤害、贩卖或者食用野生动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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