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2120000026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12-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开内容 |
性别变更、更正
受理部门:派出所
办理条件:因实施变性手术后,要求变更本人户籍登记性别项目的或登记有误的,可以申请性别变更、更正。
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所需材料:(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申请人属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身份证);
(3)未成年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4)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
(5)更正的需提供原始户籍登记材料;
办理时间:现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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