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8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9-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祁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死亡居民户口注销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户籍管理,确保户口登记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辖区范围内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核查清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家中有已离世但未及时办理户口注销的居民,于2025年9月25日前主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
二、申报材料
申报时需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携带以下材料:
(一)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所在户的居民户口簿;
(二)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三)下列能够证明死亡的文书之一:
1.《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在境外死亡的证明材料原件;
3.在国外死亡的证明材料原件、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4.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5.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6.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文书。
三、逾期处理
(一)主动申报期结束后,公安机关将联合民政、卫健等部门对未注销户口人员信息进行核查。
(二)经核实确认死亡但未主动申报的,公安机关将履行公示或告知程序后,依法注销其户口。
四、便民措施
(一)公安机关可为死亡人员亲属出具《户口注销证明》,用于遗产继承、社保结算等社会事务办理。
(二)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可联系辖区派出所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五、咨询方式
城镇派出所 0354-5220906
昭馀派出所 0354-5085658
东观派出所 0354-5310001
城赵派出所 0354-5110110
古县派出所 0354-5010110
贾令派出所 0354-5130110
峪口派出所 0354-5350110
祁县公安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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