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2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6-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昭馀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落实《祁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夯实拓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效,进一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昭馀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影响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4个方面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动态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切实做到大问题和小问题一起找,问题排查与问题整改一起抓,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现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美丽祁县。
二、重点任务
1、“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排查内容:
不符合规划布局、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施、污染严重的“散乱污”企业。
整治措施:
全面排查辖区“散乱污”企业污染环境情况,制定“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照清单逐项开展清理整治,完善“散乱污”企业动态排查、整治、清零机制。
2、散煤清零排查整治
排查内容:
禁煤区散煤清零情况,是否存在散煤复烧问题。
整治措施:
全面排查禁煤区散煤清零情况,建立措施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对照清单逐项开展集中整治,巩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成果。加快完成散煤清零任务。
3、面源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内容:
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秸秆(垃圾)焚烧现象多发频发问题。
整治措施:
(1)实施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建立扬尘源问题清单,严格控制工业集聚区、工地、道路、货场、大型运输企业扬尘污染。
(2)健全完善秸秆禁烧台账,明确职责,强化管控力度,坚决杜绝秸秆(垃圾)焚烧现象发生。
4、农村环境排查整治
排查内容:
农村生活污永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农村黑臭水体整改不到位,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畜禽粪污废水直排或偷排等问题。
整治措施: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全面排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整治措施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全面排查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整治措施清单,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5、固体废物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内容:
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存在乱堆乱弃,甚至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耕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治措施:
全面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对非法占用耕地建立问题整治措施清单,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31日)。全面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围绕5个方面实施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并深入摸排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确保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做到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楚”,分类别建立问题整治措施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6月1日-7月31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和高标准、严要求,紧盯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整治整改,2024年7月31日前所有问题完成整改。对因涉及工程性措施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需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期限,要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并进一步明确第二阶段的整治措施、整治时限,确保全部“清零”。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4年8月1日-8月30日)。对梳理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逐条对账销号,现场检验整治整改成果,确保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销号。2024年8月底结合整改验收情况,总结整改完成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
各村、社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昭馀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办公室(设在昭馀镇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导等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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