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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04-2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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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昭馀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月” 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月”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切实解决环境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县环境卫生面貌。经研究,决定自4月15日至5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环境卫生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六县建设”为目标,以践行“千万工程”经验为抓手,全面有效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不断创造更加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所属辖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做到“七净七无”(马路牙净、路面净、人行道净、树坑净、绿化带净、隔离墩(带)净、下水口净;无卫生死角、无落地垃圾、无废纸袋、无污渍烟头、无瓜果皮核、无牲畜粪便、无污水积雪),垃圾全程密闭清运日产日清,确保无卫生死角和“四堆”(柴堆、煤堆、料堆、粪堆)杂物。

2、庭院场地、房前屋后、大街小巷干净整洁、无各类物、料、垃圾堆点。村口、田间地头无随意倾倒垃圾,无围村垃圾;要做到生活垃圾集中定期收运,垃圾收集站点密闭,收运不落地、不满溢、不散落;要加强管理,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确保国省县乡干道及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露天积存垃圾,无垃圾乱堆乱倒现象;确保河道水域、河塘沟渠岸边及水面无垃圾和漂浮杂物。

3、全镇行政区域内临街的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做到“门前五包”包卫生清洁包门面整洁包绿化完好包无店外经营包停车秩序)。

三、时间安排

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月”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4月15日至4月20日)

出台《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月”活动的通知》,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对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月”活动进行全面动员。

(二)组织实施(4月21日至5月20日)

各村、社区以及各单位对照各自职责任务,扎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5月21日至5月31日)

村、社区认真总结城乡环境清理整治“行动月”活动成效,对照工作要求,查漏补缺,不断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职责任务

昭馀镇城乡环境卫生办公室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环境卫生治理、“门前五包”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监督检查。

各村、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卫市场化公司清扫保洁范围外的清扫保洁;负责辖区内村庄(社区),国省道(尤其是国道108沿线)、县乡道道路两侧和铁路、河道渠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治理,完善环卫工作机制,开展所辖区域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无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宣传引导居民群众正确投放垃圾,有效治理垃圾乱倒现象。各单位、各门店、各住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昭馀镇城乡环境卫生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各方力量资源,把环境卫生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根据本单位、本部门、本辖区内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共同推进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位领导要按照包村的职责,全面指导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取得实效。各村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环境卫生治理小组,定期开展环境治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卫生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对乱丢垃圾、乱摆摊点、乱停车辆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居民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加强协调配合

环境卫生工作点多面广,要建立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运用联席会议、联动执法、联合巡查、移交接办等多种形式,协调解决环境卫生工作中的难题,形成既有分工明确、又能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督查考核

定期开展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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