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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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除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镇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镇政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或者涉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的,将不予公开。

1、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18年9月5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单位办公室。

2、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向镇政府提出申请,应当填写《祁县贾令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处理

(1)审查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受理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该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该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的先后顺利进行处理,并出具《祁县贾令镇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

(3)答复

受理机构答复时,应按下列情形以《祁县贾令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及获取部分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4、办理时限

受理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

一、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联系方式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贾令镇办公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51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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