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5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2-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开内容 |
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赵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科室:
根据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祁县城赵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城赵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各村(社区)属地责任,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视、深刻反思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统一思想、集中行动,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要求,排查整治我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落细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燃气存储、销售、使用各环节,切实消除各类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工作任务
要找准方向,突出重点,强力排查整治以下两个方面的隐患。
(一)重点排查整治燃气销售存储、罐装、使用各环节企业、居民用气的风险隐患
要做好对108国道沿线天然气加气站、腾达加气站、各用气企业、使用天然气的城赵庄和城赵村小区居民及其它各+村村民的用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
特别是要做好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问题情况的排查。
(二)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商铺用气的风险隐患
1.要做好对存在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等安全隐患问题的餐饮商铺的排查。
2.要做好对存在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100公斤气瓶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隐患问题的餐饮商铺的排查。
3.要做好对存在违禁止使用50公斤“气液双相”气瓶、未带熄火保护灶具、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安全隐患问题的餐饮商铺的排查。
4.要做好对存在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的等安全隐患问题的餐饮商铺的排查。
三、强化宣传
各村(社区)要持之以恒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村民会议、喇叭、标语、网络等宣传渠道,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强化居民用户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提升全镇群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四、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赵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镇各科室要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工作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和燃气存储、销售、使用的各环节、全链条,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责令改正。各科室要按照职能分工,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同向发力,共同做好我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在日常燃气安全排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现场指出并要求其整改同时,应立即报送镇住建办,由镇专班办公室统一将相关事项及时报告反馈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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