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1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3-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祁县城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祁县城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将《祁县城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月5日
祁县城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全力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祁县城区决定在城区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集中力量对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切实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祁县城区消防委员会具体统筹、协调祁县城区辖区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祁县城区消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祁县城区应急办,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策划和实施以及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研判、起草和上传下达。祁县城区消防委员会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分解任务,逐项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治理范围和检查重点
重点针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肉食蔬菜水果和纺织、印染、印刷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各村、社区可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或拓展整治范围。
(一)建筑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已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后期是否未经审批擅自扩建、改建(含用途变更、内部装修等),违规改变使用性质。
(二)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三)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及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四)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五)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门窗上是否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六)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是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动火审批、现场监护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八)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九)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十)对存在分租、转租的,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巡查检查、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十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要求,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报警、灭火、逃生技能;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与本岗位相匹配的消防安全知识。
(十二)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四、整治措施
(一)单位自查自改。祁县城区消防委员会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各类专项行动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风险开展评估,广泛鼓励发动劳动密集企业全面开展一次“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自查自改,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修订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基本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各村、社区要鼓励社会群众、企业员工主动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隐患问题,举报核查属实的,上报相关部门落实有关奖励政策。
(二)加强排查整改力度。各村、社区要结合“走遍网格,精准防控”综合治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等各类专项工作,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组织各类基层力量,对照整治内容,对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逐一排查,排查情况统一填写《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2),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确实难以整改或隐患问题突出的,报送祁县城区消防委员会,推送有关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三)实施分类整治。各村、社区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以《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抓手,结合前期印发的各类协作规定、办法多方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各类问题积极联系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发挥协调作用,加速整改落实。
(四)狠抓问题整改。各村、社区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堆放杂物、堵塞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等突出隐患的,要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指导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对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对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执法;对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的,实地考察,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村、社区要拓宽延伸“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成效,集中发布冬季火灾预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重点普及动火动焊、电器取暖、燃气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安全常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疏散逃生能力。要利用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为戒、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要精准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严格岗前培训、定期开展全员培训,落实特殊岗位专业培训,推动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自防自救技能。
(六)提升应急能力。各村、社区要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月6日前)。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部署发动,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9日)各村、社区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消防培训,严格落实“四个一”活动要求,并建立相应档案台账。
(三)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3月25 日)各村、社区组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切实掌握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消防安全等基本情况,建立底数台账和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推进隐患问题整改。
(四)总结提升阶段( 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村、社区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整治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村、社区要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逐级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明确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要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排查、登记、整改等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责任倒查, 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从2023年1月起,每月18日之前报送《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 3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祁县城区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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