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692 | 发布机构: | 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 生效日期: | 2022-09-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部门)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制定并完成县域内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体育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卫生、体育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下属有15个单位,县级单位共七个(疾控中心、妇计中心、卫生监督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祁县体育中心、祁县老龄办)和八个乡镇卫生院。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16人(包括计生协会3人)。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股、医政医改中医股、综合监督和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和家庭发展股、行政审批股、爱国卫生股七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2236.08万元、支出总计32286.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223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6.61万元,占比32.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15532.47万元,占比48.18%;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6146.99万元,占比19.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22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8.11万元,占比61.35%;项目支出12478.48万元,占比38.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56.61万元、支出10548.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1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67%。其中,人员经费5406.45万元,占比51.41%,日常公用经费5110.28万元,占比48.5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48.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3.73万元,占5.15%;卫生健康(类)支出9773.4万元,占92.65%;城乡社区(类)支出25.56万元,占0.24%;住房保障(类)支出199.6万元,占1.9%;抗疫特别国债(类)支出5.89万元,占0.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170.9万元,支出决算1054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560.89万元,支出决算54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5412.92万元,支出决算97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55%,用于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其他公共卫生支出、计划生育服务以及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等。
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197.09万元,支出决算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类)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7.4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 单位离退休费、在职人员工资以及医保养老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87.9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员交通补贴费用及办公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5万元,支出决算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决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0.65万元,截止2021年底,我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共0辆,保有量共2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1批,接待人数59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3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及下乡用车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69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整体资金32286.6万元,共涉及项目资金6511.32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1.综合医院、2.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综合医院补助款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260.87万元,执行数为26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其他公立医院支出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600.39万元,执行数为600.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950.29万元,执行数为950.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2102.75万元,执行数为210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684.2万元,执行数为684.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276.75万元,执行数为276.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项目2021年村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按照5元/人指标资金拨付已足额发放到卫生室;二是2021年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基本药物实际购进和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偿,补助资金已拨付并;足额发放到基层医疗机构及卫生室;三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省市及县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落实,总投入1265.24,项目资金预算已申报并下达预算批复;资金计划:独生子女、双女户、退二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奖励比例为省:市:县=3:3:4,市特别扶助比例市:县=5:5;资金到位并发放到人到位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工作中,加强监管,保证资金的使用效果;二是要结合实际,责成专人负责,严格审查个人申报条件、调查核实、逐级公示、资料备案等关键环节,做到谁确认、谁签字、谁负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1年部门绩效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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