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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722 发布机构: 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2-09-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1年度

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附件一: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二: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纪检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办公室、财政所、综治办、民政办、计生办、经管站、城建办、环卫站10个站室。

三、截止2020年12月31日设有公务员编制数30人,事业编制数21人。目前,机关在岗工作人员构成为61人。其中:公务员29人,事业人员32人,已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乡镇2021年度收入总计1393.22万元、支出总计1393.2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606.54万元,下降72.13%,支出总计减少3591.54万元下降72.0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汾河廊带征地补偿款、电力补偿,城赵庄村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乡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139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3.22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9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56万元,占比56.46%;项目支出606.66万元,占比43.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93.22万元、支出1393.2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06.54万元,下降72.13%,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91.54万元,下降72.05%。主要原因是减少汾河廊带征地补偿款、电力补偿,城赵庄村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6.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86%。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少2029.98万元,下降64.3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70.7万元,占比50.66 %,日常公用经费 209.98万元,占比18.6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6.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31万元,占28.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46万元占比7.14%;卫生健康(支出21.65万元,占1.92%;城乡社区支出99.98万元,占比8.88%;农林水(类)支出331.53万元,占比29.4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0万元,占比17.75%住房保障支出26.6万元,占比2.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万元,占比3.5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47.85 万元,支出决算112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7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307.17万元,支出决算32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3%,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较2020年决算增加3.2万元,增长0.99%,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61.12万元,支出决算8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4%,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25.53万元,增长46.47%,主要原因是  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9.29万元,支出决算2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3%,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伤、失业保险。较2020年决算增加2.68万元,增长14.12%,主要原因是调整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决算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150万元,支出决算9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5%,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288.38万元,减少70.19%,主要原因是减少汾河廊带电力征地补偿,导致决算支出减少。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288.39万元,支出决算33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5%,用于主要用于汾河干流堤外蓄水土地流转及附着物补偿。较2020年决算减少1921.32万元,减少85.28%,主要原因是减少城赵庄村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2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21.88万元,决算支出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7%,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决算增加3.25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决算支出增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0万元,用于主要用于灾后修缮。较2020年决算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雨涝灾后重建修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0.70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人员、全额事业人员、自收自支人员等工资及各项保险、公积金缴纳公用经费215.86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日常公用及零星维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与2020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决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      2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0万元,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共2 辆,较上年无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86万元,比2020年增加4.24万元,增长1.99 %。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用品购置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办公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06.66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全部按期完成,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组织对“城赵庄二手车交易市场”“汾河干流堤外蓄水土地流转及附着物补偿款”“韩家庄雨污管护”“环境整治”“汾河廊带征地补偿”“拆违治乱提质”“雨涝灾害救灾资金”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6.69万元。

2、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绩效目标9个,金额606.66万元。韩家庄雨污管线工程20.05万元,农村乱占耕地拆迁8万元,祁方线城赵段沿线提质工程25.7万元,镇域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23.98万元,昌源河湿地苗堡段工程附着物补偿22.25万元,汾河廊带灌溉泵站拆改补偿费用71.98万元,汾河干流堤外蓄水土地流转及附着物补偿194.7万元,城赵庄二手车市场征地补偿200万元,雨捞灾害救灾资金40万元。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努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二:祁县城赵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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