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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749 发布机构: 祁县公安局
生效日期: 2022-09-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1年度

祁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祁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2、掌握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重要信息和决策依据。

3、预防、制止、侦察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治安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

4、依法制止和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国籍、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交通警察大队是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能包括: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祁县公安局下设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9个,派出所9个,直属机构2个,看守所1个,拘留所1个。交警大队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办公室、政工科、调控指挥中心、秩序科、车管所、法制督查科、宣教科、事故处理中队、警务保障中心、城区中队、城赵中队、东观中队、马家堡执法站、来远中队、机动中队、贾令中队、城南中队、特勤中队、考试中心19个科室。

截至2021年底,行政编制205人实有202人,事业编制118人实有106人,离休2人、退休103人、遗属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367.36万元、支出总计9391.2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36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7.36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39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7.57万元,占比85.27%;项目支出1383.69万元,占比14.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367.36万元、支出9391.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9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人员经费6107.03万元,占比65.03%,日常公用经费1900.54万元,占比20.2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91.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639.45万元,占9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85万元,占4.91%;卫生健康(支出129.19万元,占1.38%;住房保障支出159.28万元,占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万元,占0.0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07.0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00.5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1万元,支出决算123.93万元,完成预算的76.9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23.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决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122.93万元;公务接待1万元。 截止2021年底,我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共0辆,保有量共86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62批,接待人数405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0.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6.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单位)共有车辆8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支出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0.59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祁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二: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祁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祁县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祁县公安局禁煤区雪亮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祁县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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