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759 | 发布机构: | 祁县教育局 |
| 生效日期: | 2022-09-2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祁县教育科技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祁县教育科技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教育局部门主要工作是:
(一)拟订全县教育和科技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教育和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地方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和科技发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中小学、幼儿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管理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的使用,组织落实地方教材,指导开发校本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八)指导全县中小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指导和组织全县中小学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政府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十六)负责全县科研开发与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推进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七)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准和管理。
(十八)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负责拟定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审核相关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二十一)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
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十二)负责全县科普工作,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二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祁县教育科技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7777.518466万元、支出总计52801.861918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7777.518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10.337244万元,占比95.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2225.834822万元,占比4.66%;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41.3464万元,占比0.08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2801.861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0708.844278万元,占比77.1%;项目支出12093.01764万元,占比2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510.337244万元、支出50542.974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542.974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原因是教育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3878.918268万元,占比67.03%,日常公用经费11316.978623万元,占比32.9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195.8968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7686.696174万元,占83.39%;科学技术支出43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6.823474万元,占9.93%;卫生健康支出1385.836027万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1583.541216万元,占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占0.0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95.896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78.91826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316.978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2.037523万元,完成预算的58.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决算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1.671723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0.3658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截止2021年底,我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共4 辆,保有量共0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30批,接待人数58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964639万元,比2020年增加355.234186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增加各类考试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2.855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3.54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4.0692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24151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2.8553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祁县教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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