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2700000192 | 发布机构: |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 |
| 生效日期: | 2021-04-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1年度 |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县范围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主要由以下单位构成:
截止2020年12月底,我局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环评股、大气环境管理股、水环境管理股、土壤环境管理股、科技与监测股、项目管理股、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下属单位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站(全额事业管理、一级核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核定行政编制为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为25个。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有行政编制6人,实有6人,参公编制25人,实有23人,退休人员11人,遗属补助1人。另,聘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2人,借用晋祁劳务公司退伍军人40人。
二、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收支预算1537.49万元,比2020年减少906.7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已上划市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1年基本支出4.85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583.06万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578.21万元,基本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大额保险和取暖补助,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上划市局。
2.2021年项目支出1532.64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1816.13万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283.49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进一步改善全县范围的环境质量,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已上划市局。
3.“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绩效目标13个,金额13458200元。
(7)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工作、机要通信、应急公务及离退休工作用车0辆。下属事业单位实有汽车0辆。
2.房屋情况
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本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本单位没有指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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