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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5-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预算

祁县2015年政府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祁县2014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6月17日在祁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祁县财政局局长 梁小辉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及县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各项决议。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挑战,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预算任务,做到了预算管理基本规范,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预算变动情况

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经县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审查通过后,在预算执行中,依据上级财政追加、追减专项拨款和其他补助资金以及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短收情况,全县财政预算了相应调整。

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28500万元,奋斗目标任务29213万元,与人代会通过的预算一致;因我县当年超收、上年结转安排支出增加919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00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拨款及其他补助资金增加50659万元,全县支出预算由71582万元变动为134435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

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9686万元,为调整预算29213万元的101.62%,同比增长16.2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具体情况为:税收收入完成18208万元,为调整预算18998万元的95.84%,同比增长13.30%,增收2137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1478万元,为调整预算10215万元的112.36%,同比增长21.14%,增收2003万元,其中:罚没收入完成5229万元,为调整预算5000万元的104.58%,同比增长9.78%,增收466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3457万元,为调整预算2905万元的119%,同比增长23.11%,增收649万元;专项收入完成1102万元,为调整预算1410万元的78.16%,同比下降16.26%,减收214万元。

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6120万元,为调整预算134435万元的93.81%。具体支出项目情况为:一般公共事务支出86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78%;国防支出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65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5%;教育支出210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0%;科学技术支出12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9.7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8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32%;医疗卫生支出160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72%;节能环保支出61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3.5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14%;农林水事务支出207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66%;交通运输支出37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3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9.7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31.44%;金融监管支出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5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9.40%;住房保障支出72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2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储备事务支出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援助支出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债务还本付息支出428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它支出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以上支出中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一些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迟,结转到下年使用。

全县总财力为136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686万元,返还性补助收入60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743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30800万元,上年结余900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000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6120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481万元,年终结余842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使用专款8315万元,净结余110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县级收入完1815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57.07%,比上年增长206.34%,增收12228万元(增收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县政府性基金县级收入加上级专项资金10722万元和上年结转专项资金52465万元,收入总计为81341万元。

支出执行607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4.71%,比上年增长103.12%,增支30853万元。年末结余2056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2014年,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63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5.50%。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加上年结余10176万元,收入总计为47810万元。支出执行3564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6.50%。与收入总计相比,年末结余12168万元。

(三)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

1、狠抓收入征管,超额完成收入任务

2014年,我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9686万元,比预算任务超收473万元,比2013年增收4140万元,按完成进度全市排名第三,按同比增幅全市排名第六。一年来,我县面对日益趋紧的财政经济形势,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财税部门协调联动、狠抓落实,每月研究部署收入组织工作;税务部门继续加强管户巡查,减少漏征漏管,联合开展纳税评估,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清缴各类欠税漏税取缔税收过渡户努力做到主体税种紧抓不放、地方小税不遗不漏、非税收入严格征缴、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2、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

1)按时足额发放了公教人员工资。2014年发放全县公教人员工资35445万元,比上年同期34123万元增长3.87%,增支1322万元。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工资总额的8%缴存了住房公积金1746万元,比上年同期939万元增长85.94%,增支807万元。3)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年教育累计投入22088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达17.51%,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2.51个百分点,实现了教育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及公用经费提标的资金到位,积极落实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方面的各类资助和补助政策,教师培训、校舍安全、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得到了有力保障。4)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59万元,同比增长48.69%,医疗卫生支出16046万元,同比增长4.50%。一是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工作。发放企业养老金22239万元,保证了我县8000余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全县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99%,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县居民基础性养老金从每月75元调整到90元,全年发放基础养老金3013万元,惠及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32309人,基本保障了我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二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从2014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2元,全年发放农村低保1279万元,惠及7821户,8697人;发放城市低保1352万元,惠及2638户,5158人。落实了农村和城市大病救助制度,拨付城乡大病医疗救助286万元。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的3800元提高到43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2500元提高到2830元,全年拨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230万元。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为197393人,参合率为99.78%,全年支付6760万元,惠及农村居民324489人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合人数30815人,全年支付2241万元,惠及城镇居民2732人;职工医疗保险参合人数16710人,全年支付3984万元,有2664人享受到报销补贴;支付全县离休干部医药费370万元。5)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全县共83个项目村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94个,完成工程总投资1196万元,其中:道路建设项目19个,村内小型水利项目24个,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建设项目2个,村容美化亮化项目17个,村内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7个,其它村级公益项目5个,财政奖补资金948万元,全县10万农民直接受益。6)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全县18个美丽乡村建设村共实施51个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总投资3097万元,其中:道路建设项目15个,小型水利项目2个,公共环卫设施建设项目2个,村容美化亮化项目12个,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1个,新能源设施建设项3个目,其它村级公益项目6个,财政奖补资金2339万元,近4万农民直接受益。7)不断加大农业投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20707万元,同比增长15.13%,其中:县本级财政投入6457万元,确保了支农项目顺利实施,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一方面,投入林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资金503万元,龙城高速到乔家大院绿化689万元,林下产业园区建设622万元,果树冻灾补救资金230万元;另一方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粮食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3178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了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到位。8)农业综合开发争资上项再上新台阶。2014年,立足于现代农业发展,我县共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2个,总投资2814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达到1849万元,项目建设有力改善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带动了夯实了农业基础9)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县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5194万元,支持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107套,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485套,完成投投3.5亿元。10)积极改善人居环境。为改善县城、乡村面貌和人居环境,污水处理投入875万元,城管、环卫、垃圾处理投入1591万元,乡村清洁工程投入684万元,市政管理、园林绿化投入713万元,有效提高了我县城镇化质量。为了减少冬季取暖对空气的污染,投入了614万元,扩大了集中供热覆盖面积。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推动科技项目顺利实施。2014年,我县投入科技研发专项资金586万元,支持了我县19个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申报了国家级科技项目3个,省级科技项目5个,市级科技项目10个,共争取回国家省市无偿扶持资金221万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是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615万元,涉及企业21户,其中:新型能源项目1219万元,节能改造项目950万元,中小企业工业转型升级及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706万元,中央关闭小企业补助340万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5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及国际市场开拓资金153万元,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项目50万元,省级出口信用保险保费28万元,新型墙材项目16万元,支持小微企业“3个1”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项目4万元。二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累计为企业减轻各项税费负担7622万元。三是我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积极与省、市担保公司合作,为我县12户中小企业和现代农业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为企业争取贷款3550万元。四是利用财政局在祁县建设银行的“助保贷”融资平台,为我县2户企业办理贷款7200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县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争取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741万元,重点对我县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施了贷款贴息和补贴投入。

4积极落实重点工程资金投入。2014年,财政向全县重点工程项目投入19761万元。(1)2011年 “八大工程”投入3562万元,其中:湿地公园投入1321万元,祁县中学新校区建设投入2000万元。(2)2012年重点项目会刘路建设工程投入477万元。(3)2013年重点项目投入8113万元,其中:新建武装部办公楼工程款344万元,新建中医院工程款400万元,温峤路工程款800万元,公共视频监控系统600万元,谷任线公路改造工程款402万元,丰西线续建工程650万元,祁晓线国道108至牛场段公路及支线改造工程900万元,祁子线下申段路面大修工程200万元,城赵村道路改造搬迁、安置及新农村建设资金721万元,城赵庄新农村建设及绿化工程占地补偿资金460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059万元,贾令超限检测站建设127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450万元。(4)2014年重点项目投入1681万元,其中:十座桥建设工程300万元,开发区朝阳街道路工程700万元,东观镇道路建设300万元,紫金路工程款200万元,开发区供水管线占地补偿181万元。(5)其他工程欠款投入5928万元,其中:人民医院工程欠款438万元,校安工程欠款800万元,幼儿园工程款700万元,东环路工程欠款200万元,五里坡水厂标准化建设资金244万元,新发展水果示范园补助资金155万元,农村街巷硬化“全覆盖”工程县级财政补助300万元,购置核磁共振影像诊断系统7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391万元。

5、财政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进一步规范县级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贯彻省市出台的《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进预决算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并首次以表格和文字说明的形式公开了168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工程支出和办公用品购置费等实行了直接支付,全年共办理财政国库直接支付业务17200笔,累计金额108274万元。严控“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739万元,比上年下降41.55%,减支12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万元,比上年下降14.48%,减支2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2万元,比上年下降81.56%,减支98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5万元,比上年增长66.67%,增支2万元。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制定了《祁县财政局2014年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等制度,明确绩效评价目标、对象、方式、内容和实施评价的程序,2013年度9个项目2001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对2014年10个项目2016万元进行了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强化投资评审、政府采购业务。2014年,共完成各类评审项目168个,送审金额为57105万元,审定金额为52125万元,审减金额为4980万元。完成各类政府采购金额31769万元,节约资金2854万元,节约率8.98%。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及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文件精神,开展了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摸清了全县政府性债务底数,按要求分清了偿债主体和一般债务、专项债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紧紧围绕深化财政监督管理改革,创新财政监管手段,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这一中心工作,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强化会计监督检查,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一是认真开展了内部监督检查;二是扎实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三是深入到65个被查单位,集中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四是对5个重点部门进行涉农资金专项检查;五是新增了对8个卫生院的财务监督检查。

2014年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财政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一是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发展面困难较多,规模经济、新增税源不够,地方财政增收压力继续加大;二是各种社会矛盾相继凸现,财政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而政府融资受到政策层面限制,融资难度及融资成本不断加大;三是财政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不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启动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年,也是我县全面推进“六大发展”的开局之年。同时,今年也是新《预算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编好今年的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富民强县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全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原则,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一)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县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今年,我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31600万元,同比增长6.54%,增加1914万元。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600万元,预计能够实现可支配财力103691万元,减去上级专项资金可实现县级财力87072万元。其中:包干财力72020万元、各项专项转移支付财力15052万元。比去年同口径财力58555万元增加财力13465万元,增长22.99%。

今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87072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年初预算增长19.57%。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5万元;国防支出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171万元;教育支出2148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0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9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1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2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6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3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32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75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55万元;预备费87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07万元,体制上解1481万元。

2015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252万元,比去年下降22.14%,其中:公务接待费208万元,比去年下降1.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4万元,比去年下降25.27%;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列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是指国家集中的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资金,我县的政府性基金有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价格调控基金(2015年4月1日起已停征)六项。

1)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2714万元,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40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91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15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收入88万元(2015年1—3月已征收额)。

2)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2714万元,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支出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支出440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支出91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3715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100万元,价格调控基金安排支出8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根据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49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68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899万元。

2)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103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3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0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632万元。

3)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554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756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76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6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缺口由县财政上缴补助资金1572万元,剩余资金缺口由市级财政补助。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预算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于我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故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三、人代会批准预算前支出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一)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二)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三)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1—5月份,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7925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016万元,发放工资支出21367万元,保民生支出5997万元,保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运转支出4844万元,保县重点工程项目支出10675万元,债务还本付息1026万元。

1—5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645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支出612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30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13万元

1—5月份,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88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82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4057万元

四、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一)积极组织收入,着力提高收入总量和质量。

注重优化收入结构,细化分解收入任务,认真分析预测收入走势,及时解决征管难题,牢牢掌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完善地方税收保障机制,加强重点企业、重要行业税源管控及小税种和零星分散税源征管,深挖增长潜力。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稽查力度,提高非税收入征管绩效,严格落实非税收入减免依法审批制度。清理规范违规税收减免和返还等优惠政策,防止收入流失。密切关注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等改革动向,提前研究、争取主动。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强化财政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统筹支持各类民生事业发展。一要保障“三农”支出,重点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出台《祁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祁县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管理办法》,保证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到位。二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村级幼儿园建设,加大义务教育阶段经费投入,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努力发展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各项资助资金。确保各项经费足额到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水平、提高办学效益、推动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快速发展。三要全面落实社保政策和扩面提标要求,保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补助资金。加大困难群体保障和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城乡统筹发展的社保体系。四要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好大病医疗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政策,让人民群众看得了病、看得起病。五要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大艺术表演场所、艺术表演团体、群众文化和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改革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投入方式,积极构建和完善政府购买文化产品服务机制。六要促进就业创业。把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统筹现有各类支持就业创业资金,落实好支持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对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七要继续抓好政府为民所办10件实事,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八要加大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支持推进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九要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正常发放。

(三)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财税改革,着力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把握新《预算法》精神,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编制,把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四本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法制性、真实性、综合性、绩效性、公开性、精细化的原则,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政府采购预算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申报、审批、拨付程序,严格预算执行和监管,财政预算一经确定,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一般公用经费不追加,预算未安排事项一律不得支出,确需追加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办理。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流程,主动向群众、社会公开财政家底。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主要采取争取上级财政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同时,要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融资职能,强化风险预警防控,建立应急处置和考核问责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管理效益

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探索建立评价结果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扩大项目绩效评价范围。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管理,公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优先在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方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推进政府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市场化,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考评制度办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严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租赁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严控 “三公”经费。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重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三公”经费2014年基础上只减不增。出台《祁县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祁县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祁县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三个管理制度。

各位代表,我县2015年财政工作在新常态、新形势下,面临新挑战、新考验。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以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为重点,牢固树立“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得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六权治本”、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动“六大发展”、“五县建设”,为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文明祁县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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