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2030000033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2-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告公示 |
祁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80)
(城区东南街村)
经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9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南街村村委会、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本次公告共计19宗宅基地19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城区西北街村)
经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9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北街村村委会、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本次公告共计139宗宅基地139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城区城南村)
经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8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城南村村委会、祁县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本次公告共计87宗宅基地87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昭馀镇南关村)
经昭馀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8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关村村委会、昭馀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32宗宅基地32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昭馀镇梁兴庄村梁家堡组)
经昭馀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8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梁兴庄村村委会、昭馀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48宗宅基地48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昭馀镇高村)
经昭馀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8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村村委会、昭馀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34宗宅基地34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昭馀镇丰泽村)
经昭馀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8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丰泽村村委会、昭馀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320宗宅基地320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昭馀镇东关社区)
经昭馀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8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关社区居委会、昭馀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52宗宅基地52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昭馀镇北谷丰村)
经昭馀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8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北谷丰村村委会、昭馀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98宗宅基地98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城赵镇思贤村)
经城赵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0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思贤村村委会、城赵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21宗宅基地21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城赵镇原西村)
经城赵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0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原西村村委会、城赵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41宗宅基地41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城赵镇修善村)
经城赵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0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修善村村委会、城赵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16宗宅基地16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城赵镇苗家堡村苗家堡组)
经城赵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10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苗家堡村村委会、城赵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18宗宅基地18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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