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8220000025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8-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告公示

关于曹继友《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曹继友因保管不善,将其落于祁县昌源北路安康小区16号楼(原5#楼)1单元20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为祁房权证祁县字第0001266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祁房权证祁县字第00012668号作废。

特此声明

 

 

 

祁县自然资源局

2025822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