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7160000007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7-1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祁政办发〔2025〕14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县直各相关单位:
《祁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祁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危害后果,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定》《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晋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中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严重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情况,按照《祁县地震应急预案》(祁政办发〔2021〕57号)、《祁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祁政办发〔2025〕11号)及有关专项预案执行,本预案作为配合预案执行。
2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2.1.1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交通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外事办、发改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市政园林服务中心、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卫健体局、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防震减灾中心、融媒体中心、工信局、金融监管局祁县支局、市场监管局、公路段、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交管大队、中国移动祁县分公司、中国电信祁县分公司、中国联通祁县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见附件1)
2.1.2 其他
跨县界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 现场指挥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事件影响程度达到应急响应级别,县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组8个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2)
3 风险防控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应对方案。
公安局应严格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购买审批和备案管理。公安局交管大队要加强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管控,分析研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消除隐患。交通局和公路段要做好道路巡检维护,健全各类道路附属设施,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交通局要加强客、货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的行业监管,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局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加强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训练。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
4 监测和预警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局、气象局要建立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推送相关单位。
公安局交管大队要建立“民警发现、群众发现、技术发现”为主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进行车辆分流。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气象局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单位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或公路段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的情况,各成员单位应互通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加强所涉国、省道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等,做好应急准备并报县指挥部。县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接报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局、交通局或公路段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局、交通局或公路段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2 先期处置
公安局、交通局或公路段在核实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视情况立即通知卫健体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公安局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员和车辆,固定现场,收集痕迹物证,开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证据灭失;公安局交管大队要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事故等,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公安局交管大队、交通局、公路段等要建立绿色通道,距离事发地最近的收费站要马上启用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物资通行。消防救援、卫健体等成员单位迅速调集装备、人员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减少和控制损害后果。突发事件达到响应条件,公安局交管大队应立即通过公安局报告县指挥部,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同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未达到响应条件,应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急管理局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或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责成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的临时存放。如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行监测认定,提出应急措施和设备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涉及上述两种交通事故,气象局要对现场周边风向、风速、雨量等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要赶赴现场对事发地周边进行监测,划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并发出预警,开展相关先期处置。
县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严重程度的,现场指挥部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响应,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县人民政府应急能力时,要及时请求市人民政府援助。
5.3 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县级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响应等级,分别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流程见附件3,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 三级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并通过视频调度、警用通信等技术手段掌握现场及周边道路通行情况。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视情赶赴现场,依据事态发展,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同时根据需要调派相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工作。
5.3.2 二级响应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区服务中心)要迅速整合力量,与县指挥部做好对接工作。县指挥部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由指挥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事发地应急响应的基础上指挥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分析研判事件现状及发展态势,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开展抢险救援、交通管制、现场勘查等应急处置工作。
(2)迅速做好车辆、通讯、电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时协调卫星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等参与救援保障。
(3)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救援、增援队伍力量,积极开展伤员救治救助、现场勘查等工作,减少或减轻危害后果;
加强事故区域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做好环境、气象应急监测和交通、通信等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展开核查、现场秩序维护、遇险人员和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工作。
(4)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引导。
(5)做好其他应急响应措施。
5.3.3 一级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并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事发地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请示县应急救援总指挥指定现场总指挥。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落实上级应急机构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各方面应急资源,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5.4 信息报送
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指挥部报送各类信息,信息报送贯穿于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等应对活动的全过程。对于初判为一般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县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对于初判为较大及以上、涉及危化品车辆或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县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卫健体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5.5 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局应启动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预防和消除不实信息传播及舆情隐患产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有重要变化应随时发布。涉密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6 涉嫌犯罪排查
公安局应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在应急处置中及时保护现场,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工作记录,启用技侦手段分析研判,严格排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验和涉嫌犯罪调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 协作机制
根据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件类型、性质、程度、时间的不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明确主次,强化配合,联动处置。受恶劣气候影响的应急处置中,主要围绕路面结冰、积雪、积水等的清理、养护开展工作;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应急处置中,主要围绕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及防控建议,做好现场道路、桥梁和隧道等通行设施的抢修开展工作;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出现危险的,主要围绕控制危化品泄漏,减轻或控制污染开展工作;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过程中出现危险的,主要围绕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或减轻火灾、爆炸损害影响开展工作;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大面积交通拥堵的,应急处置围绕抢救伤员、勘验现场开展工作。
5.8 响应调整
县指挥部依据事件情况变化,结合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9 响应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三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响应结束,一级和二级响应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
6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应急保障、协同作战等进行总结评估。公安局交管大队应形成事故专项报告,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7 后期处置
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由县指挥部负责组织,根据遭受损失情况对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补助,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工具按照规定给予补助和补偿;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法律援助,妥善解决因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督促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理赔工作;组织做好现场污染物清理、环境污染消除、疫病防治、道路及交通设施抢修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交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7.1 保险理赔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 保险理赔
金融监管局祁县支局应组织、督促相关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开展事故查勘、抢救费垫付、代位求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积极协调其他县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对非我县的事故车辆开展垫付、理赔工作。
7.1.2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局交管大队应通知相关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追偿垫付的救助基金。赔偿义务人未根据侵权责任全额偿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局交管大队应依法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肇事车辆。
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员5人以上或伤亡人员达5人以上等社会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时,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逐级报告上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
卫健体局应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各医疗机构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时,应启动绿色通道,先行抢救伤员,抢救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依据,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7.2 应急救援资金
根据现场情况申请调动和使用卫星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开展的应急救援费用,由现场指挥部与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协商,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7.3 司法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诉讼或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由司法部门予以法律援助或帮扶。
8 应急保障
8.1 经费保障
县人民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相应纳入应急经费予以保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种社会车辆、个人资产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8.2 物资装备保障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能分工建立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维护、管理、调拨制度及紧急配送体系。统筹仓储资源,公安局、交通局、公路段、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强抢险救援工程、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确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拨使用,满足应急工作需求。
8.3 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局、公路段要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加强应急避险设施建设,规范和保障各类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暂存和卸载备选点,消除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临时存放困难和隐患。
8.4 信息及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县指挥部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和数据共享保障制度,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的需要。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应急联络人制度,实现相关应急管理类数据信息互通共享,保障应急工作需要,及时更新手机、办公、应急电话号码,确保部门间联络畅通。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由中国移动祁县分公司、中国联通祁县分公司、中国电信祁县分公司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8.5 队伍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力量主要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等。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责组建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队伍,遇突发事件按照具体情况迅速联动实施应急处置。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根据预案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宣传部、公安局、交通局等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宣传教育,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9.2 说明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 本预案由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解释。
9.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祁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
2.祁县道路交通安全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3.祁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响应流程图
4.祁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条件
附件1
祁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 | 职责 | |
指挥长 | 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 县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交通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较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较大交通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相关重要事项。 |
副 | 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 |
公安局副局长 | ||
交通运输局局长 | ||
应急管理局局长 | ||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 ||
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 ||
成
成 | 县委宣传部 | 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
县委统战部 | 负责协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涉台机构和人员的联系工作;提供涉台统一战线政策指导。 | |
外事办 | 负责涉及国外有关人员道路交通事故的对外联络协调工作,提供外事政策指导及相关工作。 | |
发改科技局 | 负责协调落实所属救灾物资储备动用计划和指令。 | |
公安局 | 负责协调相关警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管控,核查遇难人员身份信息,参与事故调查,应对涉警舆情等。 | |
民政局 | 负责妥善处置遇难人员遗体。 | |
司法局 | 负责指导事故纠纷调处工作及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 |
财政局 | 负责落实保障县级成员单位应急经费的专项预算;协调落实县级突发事件响应中发生的应急救援经费。 | |
应急管理局 | 负责协助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调动有关应急处置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抢险救援及所载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 | |
自然资源局 | 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以及调查评估等工作。 | |
农业农村局 | 负责配合做好农机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 |
教育局 |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 |
文旅局 | 负责配合做好旅游道路、旅游车辆及旅游景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 |
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 负责县城区已移交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配合城市市政道路设施损坏、破坏等突发事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 |
交通局 | 指导监督运输行业的安全运营和全县农村公路的通行保障工作;协调应急运力的调用,参与应急物资、抢险救援人员、滞留人员的运输工作,协调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在农村公路的通行。负责农村公路职责范围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协助调查组评价农村公路状况对事故的影响,对存在可能发生次生事故的安全隐患予以处置。 | |
卫健体局 | 负责组织开展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伤病员救治和相关区域卫生学处理等紧急医学救援,为抢险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 | |
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 | 负责对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监测,提出防控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 |
气象局 | 负责对灾害性天气进行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通报有关部门;对应急响应期间的天气状况加密监测,开展气象服务。 | |
住建局 |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特种)车辆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 |
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搜救突发事件遇险、受困人员,进行现场破拆及防火、灭火等灾害事故救援。 | |
工信局 | 负责县级医药储备应急调拨,负责协调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祁县监管支局 |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承保保险公司开展对投保人员伤亡和受损财产的查勘理赔服务。 | |
市场监管局 | 负责配合开展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 |
公路段 | 负责辖区内国、省道干线公路国有资产管理和调配,对存在可能发生次生事故的安全隐患予以处置,同地方政府组织对因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造成的公路损毁进行抢修,协助调查组评价公路状况对事故的影响等。 | |
公安局交管大队 |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的交通管控、疏导,采取分流间断放行等措施减轻道路拥堵保障救援通道顺畅;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处理,并配合开展相关应急处置。 | |
中国移动祁县分公司 中国联通祁县分公司 中国电信祁县分公司 | 负责配合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 |
附件2
祁县道路交通安全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工作组 | 单 位 | 主 要 职 责 | |
综合 | 牵头单位 |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 贯彻落实县指挥部各项指令,协调调配救援力量及设备装备,研判突发事件态势,督促各成员单位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监测事发地气象环境变化等,综合汇总应急处置信息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伤亡人员情况。 |
成员单位 | 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卫健体局、公路段、事发地有关单位 | ||
抢险 | 牵头单位 | 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制定实施抢险救援方案,搜救被困群众及死伤人员;监测、控制、排除现场险情;与医疗救援组协调配合,互通信息。 |
成员单位 | 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事发地有关单位 | ||
医学 | 牵头单位 | 卫健体局 | 负责统筹调配紧急医学救援力量,开展伤病人员现场抢救、转运接诊和心理援助、医疗卫生保障等工作;妥善处置遇难人员遗体;核实统计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治情况信息。 |
成员单位 | 民政局、事发地乡镇有关单位 | ||
安全 | 牵头单位 | 公安局 | 负责现场安全警戒,保障现场及周边环境秩序;分流疏散事发区域车辆、人员,根据情况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疏导抢险救援通道。 |
成员单位 | 公安局交管大队、事发地有关单位 | ||
应急 | 牵头单位 | 交通局、应急管理局 | 协调运力优先保障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以及抢险救援车辆的优先通行;根据需要紧急调拨设备装备,包括协调卫星通信车、无人机、直升机等,做好事故现场内外应急通信保障;做好各项应急资金保障。 |
成员单位 | 财政局、工信局、事发地有关单位 | ||
新闻 | 牵头单位 | 县委宣传部 | 根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
成员单位 | 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事发地有关单位 | ||
善后 | 牵头单位 | 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区服务中心) | 负责督促落实受困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协调调集受困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组织群众转运、离开事发区域;开展伤亡人员保险赔付等工作; |
成员单位 | 交通局、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祁县监管支局、事发地有关单位 | ||
专家组 | 责任单位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具体情况,由现场指挥部抽调指派成立 |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指导现场处置,参与事故调查、损失评估等。 |
附件3
祁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4
祁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条件

注:上述所称“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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